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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9~2020学年院级奖学金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9-12  点击量:
 
学院各系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推进素质教育,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,引导学院学生自觉地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,更好地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,现将2019—2020学年院级奖学金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,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
各系要高度重视院级奖学金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条件进行评选,使此项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广大学生学习和工作积极性、激发学习和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。
二、评选范围
2020年6月前在校的具有学院(校)学籍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(毕业班学生除外)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、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新思路新战略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参评时间段无违纪违法行为;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;
2、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参评时间段参加学院(校)必修课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,无补考科目而且成绩优良,学生日常量化考核优秀;
3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勤工俭学、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,具有健康的身心、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较高的综合素质,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;
4、学生学业、品行、学术等方面无失信行为。
(二)其它条件
1、学习成绩在全班成绩前三名,可参评一等奖学金;学习成绩在全班成绩前五名,可参评二等奖学金;学习成绩在全班成绩前八名,可参评三等奖学金。
2、学习成绩在全班排名前25%、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(含80分)的学生可参评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。优秀学生干部积极配合学院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,热心为同学服务,有较高的威信和工作能力。
(三)申报院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,请参见学生手册《先进班集体考核及奖励办法》,按要求上报电子材料。
四、评选程序和要求
(一)评选程序
1、宣传动员及班内初评:学院各系组织召开辅导员工作会议并成立评审小组,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,掌握评选条件。以班级为单位,经辅导员老师和班委会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提出候选人名单,按照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通过民主评议,报各系评审小组审议,各系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,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交上报学生所在系。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至9月17日。
2、各系初审公示:各系初审并将初选名单在学生所在系公示三天,公示地点为系宣传栏,广泛听取意见,接受监督;评审工作结束后将公示材料存入系永久性档案,以备检查。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至28日。
3、学院审批公示:学院评审小组对各系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后,将无异议人员名单上报学院,请学院领导审批,并予以公示,公示地点为学院网站、院系宣传橱窗等,公示期为五天。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,一律取消评选资格,并不再补报。
4、表彰奖励:按学院时间安排召开表彰大会,对获奖学生和班集体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及奖金。
(一)评选要求
1、各系要高度注视,切实负责,把此项工作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,落到实处。
2、各系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选,不得突破。一经上报,不再补报和调整。
3、上报材料:A4纸名册一式两份(电子版发至学生处王永哲、鲁英老师CRP邮箱),《审批表》原件一份(请各系按奖项类别分开,并按名册排序),班级学生成绩单(按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打印,对获奖学生进行标注,并加盖系章)原件一份,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电子一份。上报截止日期2020年9月29日16:30,此次涉及奖项及名额较多,请各系认真组织评选,按要求填写表格,并及时上报材料,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。
五、申报名额分配:
1、一等奖学金:学生总数的2%;    2、二等奖学金:学生总数的3%;
3、三等奖学金:学生总数的5%;    4、院级三好学生:学生总数的6% ;
5、院级优秀学生干部:学生总数的4%;
6、高职先进班集体:建制班(30人及以上)总数的10% 。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学生工作部(处)
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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