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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—2024年度学年注册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9-01  点击量:
各二级学院
     依据教育部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》(教学司〔200821)及我院《学生学籍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。现将2023—2024年度学年注册数据核实及电子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一、注册时间
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在校学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,是加强我院学生管理的基础性工作。2023—2024度学年注册时间为:9月2日至9月18日。学生处通过学工系统提供各二级学院所需要核实电子版数据。请各二级学院自行载并粘贴到学生报到注册签字表(见附表1)中按班级打印
资料提交截至时间为:老生9月20日前上交,23级新生待入学资格审查合格后于9月28日前上交。
二、注册对象及范围
2019级五年制、2022级和2023级二年制、2021级至2023三年制专科层次在校生。
具体工作要求
1、学生处维护好学工系统内各二级学院学生数据,各二级学院自行导出学生信息学生按期报到入学,且缴清学费的注册情况栏加盖注册红章;学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签字。电子报到注册在学工系统内完成。
学生在规定期限内,不能如期注册的,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学生处审核通过后,予以暂缓注册。暂缓注册期限最长为3个月。申请暂缓注册的学生在有效期限内,不具有学籍,不享有在校学生的权利。学生在暂缓注册期间,学院不对其课程组织考核。 暂缓注册的学生注册情况栏标注“暂缓注册”字样。
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,不予注册。注册情况栏标注“未注册”字样。
2、对于未按期报到的学生,请各二级学院主动联系学生确认。确认不来报到入学的,需及时按照我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做出处理上报。
3、对于应在本学期复学的学生,请联系学生,及时办理复学手续。超期未办理复学手续的,各二级学院请按自动退学处理上报(保留好相关佐证材料)。
4、所核实信息与学生本人信息(姓名或是身份证号)如有不一致的,请通知学生进行学籍信息变更申请,具体流程学生可直接咨询学生处。
5、对不在校的毕业班学生的核实。 针对目前有部分毕业班学生已离校(顶岗实习)的实际情况,请各二级学院妥善安排,积极主动联系毕业生,可通过网络、邮件等多种形式确认学生本人的信息。对不在校的顶岗实习的毕业班学生,核实无误后可由本班辅导员代签。
各二级学院核实后需要提供的材料
1、学生核实签字后纸制版学生报到注册签字表及电子版。
2、按二级学院汇总的暂缓注册名单和未注册学生名单及电子版。
五、学生证注册
请各二级学院依据《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七条,学生须按学院规定交纳学费及相关费用后予以注册(申请助学货款的学生需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)。具有以下情况的不予注册:①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应缴费用。②已经办理休学、退学、转学及参军保留学籍手续的。未来校报到的。
为保证按时完成注册,请各二级学院班级辅导员提前收齐应注册的学生证,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在本学院加盖本学期的注册章。
学籍注册电子查询
学年电子注册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,上一学年学籍变动的信息也在此阶段完成核实。学生本人可于10月23日后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进行信息查询学籍状态(新生和复学的必须查)。
       七、附表: 
      
附件1 学生报到注册签字表
      
附件2 暂缓注册名单和未注册名单
 
学生处
2023年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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